(一) 牵头编制学校中长期人文社科科研规划方案,牵头设计年度科研计划、年度专项项目计划及其财务预算计划,报学校审批并组织实施。
(二) 牵头编制学校科研目标管理与科研绩效考核方案,设计三年一期科研目标任务书与年度科研任务指标,开展对各院系、科研院所的督促督查与定期考核。
(三) 各类社科项目的申报、推荐、管理,主要负责组织申报国家社科基金各类项目等国家级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规划与后期资助项目等、司法部项目、国家旅游局项目、国家档案局项目、国家知识产权项目等部委项目,省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评审委员会项目、省教育规划项目等省级项目,教育厅项目以及其他厅级部门和学校项目等,提供业务指导与咨询服务,并加强对各类的立项、检查、鉴定结项等进行全程管理。
(四) 负责对各类科研人才的选拔、推荐、评审及其人才项目的管理、验收、评估等工作。
(五) 职称评定中科研项目的审核。
(六) 全校人文社科科研工作量的核算。
(七) 负责对各种科研经费进行科学的规范管理,正确引导科研经费的合法合理开支,防止科研经费的非正常支出。
(八) 做好科研项目等有关科研资料的归档工作。
(九) 完成处领导布置的其他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