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bevictor伟德官网进一步发展繁荣哲学社会科学行动计划》的精神,进一步提高bevictor伟德官网社科科研综合实力,争取承担更多的国家级项目,学校设立“bevictor伟德官网国家社科基金预研究项目”(以下简称“预研项目”)。为加强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预研项目重点资助具有全局性、前瞻性、战略性的重大理论课题的前期研究;重点资助新兴、边缘、交叉学科课题的前期研究,选题要把握国家社科基金指南的导向。
第三条 预研项目面向全校在职教师和研究人员,学校鼓励整合科研力量联合攻关。但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近三年无逾期结项记录。
第四条 申报的项目不能与bevictor伟德官网各类在研项目相同或相近。
第五条 为保证科研人员的时间和预研项目的质量,预研项目的负责人和课题组成员主持或参与的在研预研项目不能超过两项。
第六条 预研项目每年集中受理一次,学校对本项目的资助数每年不超过10项,每项资助金额为1万元。
第七条 学校社科处对所申报的项目进行形式审查后,提交校学术委员会社会科学组评审。评审的原则是公开答辩、公平竞争、择优立项、宁缺勿滥。
第八条 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不超过三年。项目负责人须与学校签订承诺书,无论以著作或论文形式结题,均须在CSSCI源刊上发表3篇以上与课题内容相关的高水平学术论文。项目负责人在研期间获得国家社科基金,该项目亦可视为结项。
第九条 项目研究中期须提交中期检查报告。项目研究到期时,项目负责人应就课题完成情况提交书面结题报告,连同最终成果(发表的论文、著作、研究报告)各一式一份交社科处。
第十条 项目经费分两次拨付。立项时拨付80%,结项时拨付20%。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社科处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湘 潭 大 学
二○○五年十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