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风·博士论坛之八 新闻自由与司法公正

发布人:admin发布时间:2006-11-08浏览次数:

新闻自由与司法公正

主讲人:法学院  高一飞教授  博士

主持人:法学院  尹华容  博士

评议人:法学院  欧爱民  博士

特邀嘉宾:社科处  杨力处长

         文学与新闻学院  王洁群博士、雷磊博士

         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郭正怀 博士生

2006年11月6日晚7:30bevictor伟德官网“韶风·博士论坛”第八场开讲,此次论坛的主题是“新闻自由与司法公正”。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人、《经济日报》记者、法学院研究生、老师以及文学与新闻学院的博士共计60余人参与了此次论坛。

法学院教授、博士高一飞老师就“新闻自由与司法公正”这一主题进行了讲说,整个主题围绕四个问题展开:一、司法与媒体的复杂关系。二、司法与媒体的简单关系。三、司法能够做什么。四、媒体能够做什么。高博士结合自己在美国布朗大学的访学经历,运用大量国内外倍受关注重大案件进行解说,对这四个问题进行了细致入扣的阐释分析。

为什么说新闻媒体与司法呈现出复杂关系?高博士认为,表达自由是现代社会的一项基本权利,但不是一个绝对权利,言论自由也要因为国家安全、公共秩序、个人隐私与名誉而受到限制。问题的复杂性就在于言论自由应当在什么时候受到限制。

但是同时,新闻自由与司法公正又是一个简单关系。“媒体与司法的关系简单之处在于司法对媒体的限制,不能超过对不同公民的的限制,即媒体对司法的监督权利享受普通公民的待遇。”高教授用简洁明了的语言对媒体与司法的简单关系进行解释。解释了司法为什么对媒体的报道和评论的限制与对普通公民的限制相同,理由有三:一、因为民众的激情不能成为限制媒体报道司法的理由。二、言论自由不应当受到形式的限制。三、言论自由不应但有形式上的歧视。

在解释了媒体与司法的复杂与简单关系的基础上,高教授对司法能做什么和媒体能做什么进行了详细说明。他指出司法要靠自我程序的完善来避免媒体的影响,并强调指出有六种方法可以用以避免司法公正受到媒体的影响:1、通过英美法系国家的“封闭陪审团”、大陆法系国家的集中审理制度来实现。2、通过陪审团挑选防止受到媒体影响的陪审员进入陪审团。3、庭审中以法庭次序为由不允许在法庭进行能被法庭人员感受到录音录象。4、某些特定程序和案件情况不向社会(包括)媒体公开。5、通过法官和陪审员的道德自律。6、当事人对于其认为媒体的激情影响了司法的公正。高教授还指出媒体要通过报道和评论积极影响司法公正和社会公正。

“由于媒体与司法存在矛盾,二者有时候会发生冲突。如何对这些矛盾进行协调?”高教授依照《马德里规则》的精神对两者冲突情况下如何进行协调提出了两点建设性的建议。第一、鼓励法官向媒体提供信息。第二、对媒体的约束。除了立法规定审判前、审判中、审判后对媒体的具体约束以外,媒体内部的制约是一种重要的方式。

主题演讲结束后,评议人欧爱民博士就一些相关的学术问题进行了探讨,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的郭正怀副院长,结合司法实际,就媒体在多大程度上影响了司法审判进行了说明。文学与新闻学院的王洁群博士则对“新闻人的身份是否能否等同普通民众的身份”这一问题与高博士展开了精彩对话对此。博士们儒雅的学者风范、激情饱满的演说风格极大的鼓舞和影响了到场的学生。法学院的研究生们也积极踊跃的发言提问。问题一个接一个,将整个会场的气氛推向了另一个学术探讨的新高潮。

    最后,主持人尹华容博士对此次论坛进行了总结性发言,在一片掌声欢笑声中此次激情飞扬、火花四射的的博士论坛圆满落幕。

最新文章阅读排行

网站简介 联系我们 管理登录
Baidu
sogo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