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立项资助项目需要在省级以上期刊发表论文,立项不资助项目论文达到可发表水平(论文发表后不需找同行专家进行鉴定,便于结项)。
2、结项时将论文(未发表)、刊载论文期刊封面照片或扫描件、刊载论文扫描件发送至邮箱1213070103@qq.com。
3、领取证书。发表论文的,需拿期刊原件及论文电子版至湖南湘学院领取。
4、经费问题。结项后,拿学校出具的发票至湖南湘学研究院,凭发票打款至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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