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湘教发〔2021〕27 号),现将申报 2023 年度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和范围
1.重点项目:支持高校教师和科研人员,围绕国家、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需求,把握科学前沿,聚焦产业转型升级和湖湘文化传承创新,开展较为深入的创新性研究;推动产学研用一体化,着力解决行业、产业和社会发展难题。鼓励联合企业共同申报课题。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依托“双一流”建设学科和高水平科研创新平台申报的项目。
2.优秀青年项目:支持符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科技发展趋势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研究思路明确,学术思想或技术路线具有创新性和可行性,有利于培育、发展各高校的科研优势和特色,有利于促进学校的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项目申报人年龄不超过 40 周岁(1983 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项目组成员以青年为主。
3.一般项目:支持高校教师和科研人员,根据国家、地方的一般性需求开展创新性研究工作,着力提高我省高校教师整体科研能力。
二、申报要求
1.各单位要紧紧围绕服务“三高四新”美好蓝图,把握科技发展趋势,组织教师切实结合自身优势和研究基础慎重选题。
2.项目申报条件按照《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各单位要加强引导,注重交叉学科、新兴学科和前沿问题的研究,注重与科技创新团队、重点科研创新平台和基地的衔接。
3. 项目申请人必须是高校在岗人员,鼓励研究生和高年级本科生参与项目研究。
4.项目申请人需认真填写《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申报书》。申报材料应规范、齐全,内容真实,思路清晰,论证充分、 合理。研究方向要紧密围绕国家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 选题新颖,具有创新的研究思路、科学可行的技术路线,研究成果和预期目标指标明确、可考核,兼具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学术价值和社会效益。
注意:附件2中是申报书模板,供系统未开放时老师们准备论证框架和校内评审使用,系统开放后请务必根据系统提示填报,最终版申报书从系统导出。
5.项目申请人只能申报其中一类。承担省教育厅项目尚未完成(结题)者,不得再申请新项目。每人同时主持和参与的科研项目累计最多不超过 3 项。同一课题已获得国家级或省部级项目计划资助者,不得重复申报。申报时已在境外并将持续在境外达 1年以上者不得申报。
6.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实行“学校推荐、限额申报、择优立项”。各单位要认真做好项目的遴选和推荐工作。推荐项目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处理完毕后呈报省教育厅。
三、申报数量和经费保障
1.各类项目均限额申报(见附件1)。若各单位项目指标未用完,请于9月6日上午12点之前报社科处。因各种原因导致的项目撤销,将影响各单位下年度申报限额。
2.指标单列。省教育厅重大工作委托专项项目和合作项目指标单列;世界一流建设(培育)学科可各申报1个重点项目和1个优秀青年项目,指标单列;根据省教育厅确定的激励措施,第八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国赛金奖项目的第一指导教师申报指标单列。
3.重点项目经费为6万元、优秀青年项目为4万元,创新平台开放基金项目为6万元,一般项目为1万元。
四、注意事项
1.所有类型的项目团队(含负责人)不得少于3人、不得多于6人。须有一定数量的研究生或本科生,否则将被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
2.项目成员含外单位人员的项目,必须在项目申请书的合作单位意见栏目里签署合作单位意见并盖章。
3.正高职称、曾获得教育厅项目的人员不得申报一般项目。省“双一流”学科所属申报项目,项目组主持人及主要成员应为本学科成员。已撤项项目负责人不能申报项目。
4.申请书其它注意事项:
(1)各类项目的研究开始时间统一为2023年9月,一般项目的执行期限为2年,其他项目执行期限一般为2-3年(202*年12月31日)。
(2)项目申请书、附件须用A4纸双面打(复)印装订成册,附件不得超过20页。
(3)请勿修改申请书的格式,否则在提交申请表时系统不能自动解析,且文件大小不能超过3M。
五、申报程序
1.线下填报。申报人根据申请书模板(附件2)填写项目申请书。
2.学院评审。学院组织学术委员会对申报项目进行推荐评审。
3.项目公示。学校对拟推荐申报教育厅的项目进行公示。
4.系统填报。通过学校评审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凭账号、密码登录“湖南省高校科学研究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rms.xuefeng.space/,系统将于2023年9月15日开放),按填报说明进行网上填报、提交和打印项目申请书。
5.推荐上报。各院部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和把关,指导项目申请人完善申报书,提高申报项目质量,并对申报人员的基本条件、申报资格、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特别要对项目组人员是否本人亲笔签名,已有的研究基础、前期成果等材料是否真实等方面把好关。教育厅对形式审查非常严格,一经发现申报材料不实,将取消项目负责人当年的申报资格,减少学校下年度项目申报指标。因此,对于院部报送的材料,一经发现申报材料不实,学校将取消项目负责人当年的申报资格,并减少院部下年度项目申报指标。各院部将申报材料收齐、审核后按时交至社科处。社科处不受理院部超额申报、个人申报的项目。
六、时间安排
1.9月8日(周五)下午四点前,机关单位申报高教管理类的重点项目、优秀青年和一般项目负责人将纸质版申请书3份、申请汇总表1份及电子版申请书、申请汇总表交社科处。
2.9月11日(周一)前,学院进行形式审查,并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拟推荐上报的科研项目,并提交签字盖章版纸质版材料,纸质材料包括:关于上报2023年湖南省教育厅项目的报告(附件3)、2023年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申请情况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发送至社科处邮箱。
3.9月13日至15日,推荐上报项目进行公示。
4.9月25日前,各项目负责人进一步完善项目申请书,检查无误后进系统提交。经社科处审核后,导出项目申请书,适当排版后打印1份(含附件材料,双面打/复印,申请人及课题组成员签字),连同申请书电子版,经院部审核、汇总后统一报送社科处。
联系人:李鸥,社科处425办公室;
联系电话:0731-58292160;
邮箱地址:skxm@xtu.edu.cn;
系统保障咨询:钟坚成,QQ号码:22727721
社科处
2023年8月30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