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湖南省社会科学研究基地评估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admin发布时间:2010-04-07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规划办《关于开展湖南省社会科学研究基地评估工作的通知》,为了加强和改进我省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工作,确保社科研究基地持续、健康运行,推动我省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为我省实现科学跨越、加快富民强省提供智力支持,根据《湖南省社会科学研究基地评估方案(试行)(湘哲社领〔20076)提出的三年一个建设周期的规定和“以评促建”的要求,在前两年进行基地督查的基础上,2010年开展社会科学研究基地评估工作。现将评估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工作坚持“总量控制,动态管理,末位淘汰,竞争候补”的原则。总量控制,就是要保持我省社科研究基地规模一般不再扩大;动态管理,就是要建立竞争开放的管理机制;末位淘汰,就是要下决心淘汰一批不合格的基地;竞争候补,就是要按照“淘汰多少,就增补多少”的要求,新建一批省级社科研究基地。

      二、评估工作按照《湖南省社会科学研究基地评估方案(试行)》和《2007-2009年度湖南省社科研究基地评估标准》的要求,对我省设立的省级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工作,包括学科方向、课题立项、科研成果、人才培养、转化应用、工作保障等进行整体评价。

      三、对第三批设立的社科研究基地,考察其2007年以来的工作;对第一、第二批设立的社科研究基地,重点考察其2007年以来的工作,2007年以前的工作作为参考。2010年已做的工作可以作为评估依据计算在内。

      四、评估工作以今年评估结果为主要依据,前两年督查情况作为参考。

      五、评估工作采取集中评审方式,按照先报材料、后评审、再增补的程序进行。

      六、为体现公平公正的要求,评估工作将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

     七、各基地需要填报《湖南省社会科学研究基地评估申报书和有关工作实绩佐证材料各一式7份(封面都用白色铜版纸装订)。佐证材料要单独装订成册,封面标题为《20072009年度——基地评估佐证材料》­。所有材料须提供电子材料和纸质材料,电子材料于416前发送至邮箱skcg@xtu.edu.cn;我处先对电子材料进行形式审核,将审核意见反馈给各基地后,各基地将纸质材料于419前报送社科处成果与信息科。

      八、各有关学院和研究基地要高度重视此次社会科学研究基地评估工作,要认真搞好自查,实事求是地准备好评估材料。

 联系人:蒋建军

联系方式:58292612

社科处

                                                                2010年4月7

附件1:湖南省社会科学研究基地评估申报书

附件2:2007-2009年度湖南省社会科学研究基地评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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