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报送电子版成果的通知

发布人:admin发布时间:2011-03-07浏览次数:

各单位:
  
  全国社科规划办通知,为了进一步完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成果档案管理工作,提高项目管理工作信息化、科学化水平,自2011年3月10日起,报送全国社科规划办审批的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成果从原来的纸质版改为电子版。请各单位及时通知相关课题组及项目负责人,在3月10日以后提交结项申请材料时,在原来规定的材料之外需提交2份电子版成果(修改后复审的项目,在提供纸质版“修改说明”的同时也需报送电子版成果修改稿),1份报送全国社科规划办、1份由省社科规划办存档(由全国社科规划办直接组织鉴定的项目,则需向全国社科规划办报送5份纸质版成果和1份电子版成果)。
    
  电子版成果的格式要求如下:将项目最终成果和成果简介分别以WORD文档格式储存于电子光盘,光盘装在方形光盘盒中,并在光盘盒外面贴标签注明所属项目的批准号和负责人姓名。
  
  请各单位及时传达本通知精神。未按通知要求报送电子版成果的结项材料,我处不予受理。

                                  社科处  
                            2011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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