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迎接“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admin发布时间:2011-06-28浏览次数:

诉讼法学研究中心、政府绩效评估与管理创新研究基地及相关学院

2008年省教育厅立项的“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见湘教通〔2008245号)已建设期满,根据《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管理办法》(湘教发〔200947号)的规定,教育厅发出《关于对“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进行验收”的通知》,要求对建设期满的基地进行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内容

1、《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建设计划任务书》完成情况。

2、建设期内基地科学研究工作取得的标志性成果或实质性进展,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的贡献。包括:新增国家和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奖励,发表高水平论文,出版高水平专著,为政府、企业和社会提供决策咨询服务等。

3、基地条件建设取得的成效,包括办公场地、图书资料、网站、办公条件等。

4、基地队伍建设与人才培养。包括:高层次、高水平科研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基地人员素质的提升和结构的优化,对本科生、研究生培养的支撑作用等。

5、基地的管理运行机制,包括基地的组织结构与管理模式、国际国内学术合作与交流,学校提供的经费、条件和政策支持。

二、验收时间与方式

1、基地验收由教育厅组织,学校负责实施。采取实地检查的方式,时间安排在7-9月之间进行。

2、验收组由5-7位本领域专家组成,组长由同行知名专家担任。

3、学校时间安排:各基地验收申请书上交时间为831前;检查现场布置时间为915左右。

三、验收程序

1、基地填写《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验收申请书》(见附件1),验收申请书请同时提供电子文档,向社科处提出验收申请。

2、学校提出验收工作计划和专家组名单报教育厅。教育厅审核同意后,进行实地检查验收。

3、各基地根据《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验收申请书》的相关内容、数据制作好PPT和展板,布置好实地考察和验收现场。

4、验收分为基地负责人汇报、实地检查、专家质询、和专家组评议4个步骤进行。基地负责人汇报除包括验收内容所指5个方面外,还应包括基地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下一步发展思路,时间为30分钟左右。专家实地检查、质询完毕后,填写《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验收评议表》(见附件2),并集体讨论形成验收意见,填写《湖南省普通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验收意见表》(见附件3)。

5、验收会后学校将《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验收申请书》、专家验收评议表和验收意见表一并报教育厅。

四、注意事项

1、各基地要高度重视,对照《建设计划任务书》,基地学术委员会对验收材料要认真组织,并派专人负责此次验收相关工作。

2、各基地要根据《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验收评议表》的二级指标的具体要求,逐条剖析、全面落实。

联系人:蒋建军  联系电话:58292612

E-mailskcg@xtu.edu.cn

 

附件:1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验收申请书

2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验收评议表

3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验收意见表

4、省教育厅通知文件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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