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法学研究中心、政府绩效评估与管理创新研究基地及相关学院:
2008年省教育厅立项的“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见湘教通〔2008〕245号)已建设期满,根据《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管理办法》(湘教发〔2009〕47号)的规定,教育厅发出《关于对“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进行验收”的通知》,要求对建设期满的基地进行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内容
1、《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建设计划任务书》完成情况。
2、建设期内基地科学研究工作取得的标志性成果或实质性进展,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的贡献。包括:新增国家和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奖励,发表高水平论文,出版高水平专著,为政府、企业和社会提供决策咨询服务等。
3、基地条件建设取得的成效,包括办公场地、图书资料、网站、办公条件等。
4、基地队伍建设与人才培养。包括:高层次、高水平科研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基地人员素质的提升和结构的优化,对本科生、研究生培养的支撑作用等。
5、基地的管理运行机制,包括基地的组织结构与管理模式、国际国内学术合作与交流,学校提供的经费、条件和政策支持。
二、验收时间与方式
1、基地验收由教育厅组织,学校负责实施。采取实地检查的方式,时间安排在7月-9月之间进行。
2、验收组由5-7位本领域专家组成,组长由同行知名专家担任。
3、学校时间安排:各基地验收申请书上交时间为8月31日前;检查现场布置时间为9月15日左右。
三、验收程序
1、基地填写《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验收申请书》(见附件1),验收申请书请同时提供电子文档,向社科处提出验收申请。
2、学校提出验收工作计划和专家组名单报教育厅。教育厅审核同意后,进行实地检查验收。
3、各基地根据《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验收申请书》的相关内容、数据制作好PPT和展板,布置好实地考察和验收现场。
4、验收分为基地负责人汇报、实地检查、专家质询、和专家组评议4个步骤进行。基地负责人汇报除包括验收内容所指5个方面外,还应包括基地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下一步发展思路,时间为30分钟左右。专家实地检查、质询完毕后,填写《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验收评议表》(见附件2),并集体讨论形成验收意见,填写《湖南省普通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验收意见表》(见附件3)。
5、验收会后学校将《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验收申请书》、专家验收评议表和验收意见表一并报教育厅。
四、注意事项
1、各基地要高度重视,对照《建设计划任务书》,基地学术委员会对验收材料要认真组织,并派专人负责此次验收相关工作。
2、各基地要根据《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验收评议表》的二级指标的具体要求,逐条剖析、全面落实。
联系人:蒋建军 联系电话:58292612
E-mail:skcg@xtu.edu.cn
附件:1、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验收申请书
2、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验收评议表
3、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验收意见表
4、省教育厅通知文件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