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和项目负责人:
湖南省社科基金项目、湖南省社科评审委员会项目和省情与决策咨询研究项目的立项资助项目的经费拨付采取的做法是:社科处在拨付首期款前先借项目总金额一半的非税发票寄送相关部门,结题时再借另一半的发票寄送。由于同期立项的项目结题时间参差不齐,近两年项目资助部门随时受理结题但并不随时拨付经费(每年大约在6月和12月各拨一次,但发票要提前一个月借好),导致许多立项资助项目的经费拨付不及时。为此,我处将定期受理结余经费借票申请。本次申请的时间是:2012年5月10日之前。请申请人将以下表格发送到社科处项目科的邮箱(skxm@xtu.edu.cn 只受理电子邮件,收到后会回复邮件),我处将统一到财务处借票,6月份经费到达后我处将拨款。迟于规定期限提交申请的,社科处将不予受理,请相关老师于11月再提交申请,由此产生的经费未按时到账或超期结题立项部门经费不再拨付的责任由项目负责人本人承担。
社 科 处
2012年4月13日
负责人 |
项目名称 |
项目编号 |
批准经费 |
已拨经费 |
待拨经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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