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各省“十二五”重点学科:
为加强学校重点学科的建设与管理,确保学校重点学科建设目标的实现,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湖南省“十二五”重点学科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湘教通[ 2012] 619号)的具体要求,决定对学校9个省级“十二五”重点学科自2012年立项建设以来的进展情况进行检查。现将检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学科年度检查是重点学科建设与管理的重要环节,各学院与各学科必须安排专人负责撰写材料、整理附件等,在11月15日前将材料准备人员报社科处。
二、检查内容
(一)《重点学科建设项目任务书》完成情况(包括学科研究方向与学术队伍建设,人才培养,科研仪器设备与图书资料购置,信息网络建设,科研学术成绩及社会经济效益,国内外学术交流,实验室对外开放的情况等);
(二) 学科建设经费使用及管理情况(含学校配套经费到位情况);
(三) 学科大型仪器设备上网共享情况,各省级重点学科的大型仪器设备信息须在“湖南高校大型仪器设备共用网”(http://equip.hnedu.cn)公布;
(四)学科建设与管理所取得的经验与存在的问题,与国内外同类学科相比的优势与差距,今后应采取的措施和建设重点。
三、检查步骤及材料要求
(一) 检查时间安排
1、11月28日前,各学科自查,在自查的基础上向学校报送《重点学科年度自查报告》(3000字左右,体例及要求见附件)、《湖南省“十一五”重点学科年度检查表》、建设成果汇总清单材料各1份,(附件证明材料只须收集重要数据的佐证材料,且不须报送社科处,学科自存备查)(自查报告、年度检查表、建设成果汇总清单的要求见附件)。
2、11月29日-30日,学校对各学科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并反馈意见,各学科根据反馈意见修改和完善有关材料。
3、12月5日,各学科按学校的要求统一装订后,向社科处报送自查报告2份、年度检查表2份、建设成果汇总清单1份、附件证明材料1套及相应的电子文档。各学科根据上报材料对本学科的网页进行更新与完善。
4、12月7日,学校完成《学校重点学科建设年度自查报告》。
5、12月10日,学校向省教育厅报送材料。
(二)材料要求
上交纸质材料A4双面打复印,封面请用白色铜版纸包装。电子文档请发至邮箱:skcg@xtu.edu.cn。
四、联系人:蒋建军、陈颖(8292612 )
点击附件下载
附件1:《重点学科年度自查报告》体例及内容要求
附件2:湖南省“十二五”重点学科年度检查表
附件3:学科建设成果汇总清单(格式)
附件4:学科材料准备人员名单
社 科 处
二○一二年十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