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省“十二五”重点学科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admin发布时间:2012-11-12浏览次数:

各有关学院、各省“十二五”重点学科:

为加强学校重点学科的建设与管理,确保学校重点学科建设目标的实现,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湖南省“十二五”重点学科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湘教通[ 2012] 619号)的具体要求,决定对学校9个省级“十二五”重点学科自2012年立项建设以来的进展情况进行检查。现将检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学科年度检查是重点学科建设与管理的重要环节,各学院与各学科必须安排专人负责撰写材料、整理附件等,在1115日前将材料准备人员报社科处。

二、检查内容

 ()《重点学科建设项目任务书》完成情况(包括学科研究方向与学术队伍建设,人才培养,科研仪器设备与图书资料购置,信息网络建设,科研学术成绩及社会经济效益,国内外学术交流,实验室对外开放的情况等);

 () 学科建设经费使用及管理情况(含学校配套经费到位情况);

 () 学科大型仪器设备上网共享情况,各省级重点学科的大型仪器设备信息须在湖南高校大型仪器设备共用网http://equip.hnedu.cn)公布;

 ()学科建设与管理所取得的经验与存在的问题,与国内外同类学科相比的优势与差距,今后应采取的措施和建设重点。

三、检查步骤及材料要求

() 检查时间安排

11128前,各学科自查,在自查的基础上向学校报送《重点学科年度自查报告》(3000字左右,体例及要求见附件)、《湖南省“十一五”重点学科年度检查表》、建设成果汇总清单材料各1份,(附件证明材料只须收集重要数据的佐证材料,且不须报送社科处,学科自存备查)(自查报告、年度检查表、建设成果汇总清单的要求见附件)。

2112930日,学校对各学科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并反馈意见,各学科根据反馈意见修改和完善有关材料。

3125,各学科按学校的要求统一装订后,向社科处报送自查报告2份、年度检查表2份、建设成果汇总清单1份、附件证明材料1及相应的电子文档。各学科根据上报材料对本学科的网页进行更新与完善。

4127,学校完成《学校重点学科建设年度自查报告》。

51210,学校向省教育厅报送材料。

(二)材料要求

上交纸质材料A4双面打复印,封面请用白色铜版纸包装。电子文档请发至邮箱:skcg@xtu.edu.cn

四、联系人:蒋建军、陈颖(8292612  

    点击附件下载             

 附件1:《重点学科年度自查报告》体例及内容要求

 附件2:湖南省“十二五”重点学科年度检查表

 附件3:学科建设成果汇总清单(格式)

 附件4:学科材料准备人员名单

 

 

社 科 处

二○一二年十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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