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湖南省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建设和管理有关规定,在组织进行基地督查的基础上,近期开展省社科研究基地新一个建设周期的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坚持正确导向,按照“调控总量、优化布局、动态管理、有进有出”的思路,遵循“转型升级、创新驱动、内涵发展、优胜劣汰”的原则,确立“凝炼方向、强化特色、聚集人才、多出成果、转化应用”的目标,以基地工作实绩评分排序定级,实行公平公正公开竞争。通过周期性检验和评估,促进省社科研究基地建设和发展,做强省社科研究基地。
二、评估周期。本次省社科研究基地工作评估周期的起止时间为:2010年5月至2013年10月(第四批省社科研究基地以正式挂牌启动时间为起点)。
三、评估方式。由省社科研究基地准备申报材料,各有关单位(挂靠单位)负责审核,省社科规划办组织同行专家集中评估,评估结果公开通报。
本次评估将通过专家组评审打分,确定本周期内省社科研究基地工作“优秀”(90分以上)、“合格”(60—89分)、“不合格”(60分以下)三个等级。对“不合格”基地实行限期整改。对按照评估打分排序的末3位实行淘汰。
四、材料申报。各基地和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这次评估工作,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总结本建设周期内基地工作,精心准备评估申报材料,如实填报相关情况和数据,并结合实际提出基地工作改革创新的对策建议。
评估申报单位按要求填写《湖南省社会科学研究基地评估申报书(2013年10月修订)》(见附件),相关证明材料作附件另装成册。申报书及证明材料一式7份,于2013年12月9日前报送社科处424室,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skcg@xtu.edu.cn,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王初红 58293397。
附件: 《湖南省社会科学研究基地评估申报书(2013年10月修订)》
社科处
2013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