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3年度湖南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admin发布时间:2014-02-13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根据《湖南省科技计划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科技厅拟对近年立项的省级科技计划项目进行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验收项目为2010年以来立项的省级科技计划项目(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参加验收的项目名单将放在科研秘书群共享中。

    二、验收内容

    以项目合同文本所确定的目标和内容为依据,对项目实施后产生的科技成果水平、应用效果、知识产权的形成和管理、项目实施的组织管理经验、科技人才的培养和团队建设以及经费使用情况等进行验收。

    三、组织形式

重点项目由科技厅各主管处室组织或委托项目推荐单位采取会议或实地考察的方式验收;一般项目委托项目由社科处组织验收并上交。

    四、验收材料及时间安排

    (一)验收材料

    1、除软科学外的项目

    重点项目交验收报告,经费使用情况表,并附计划任务书(合同书)和相关研究成果复印件。一般项目交验收报告,并附计划任务书(合同书)和相关研究成果复印件。

    2、软科学项目的验收要求详见各类项目结题要求与材料要求中相应内容。

    (二)相关要求及时间安排

    2011年以后立项的项目(在系统中签订合同的项目),验收报告须在湖南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中填报。验收材料按要求装订成册(共一式3份),于2014年2月26日前报社科处424室。逾期不能验收的项目须提交延期验收报告,说明原因,经推荐单位审核后上报。对不按规定参加验收的项目,按照《湖南省科技计划管理办法》进行处理,并不得继续申报省级科技计划项目。

                     

      

                                 湖南省科技厅

  2014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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