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年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admin发布时间:2014-04-25浏览次数:

各相关单位:

根据国家“万人计划”总体工作安排和《青年英才开发计划实施方案》(中组发〔201124号),以及中组部等七部门《关于做好2014年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组厅字【201417号)精神,现就做好2014年我省哲学社会科学、文化艺术类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申报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安排

2014年全国计划遴选支持400名青年拔尖人才,由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国防科工局七部门共同实施。省委宣传部负责汇总全省相关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申报推荐材料,报中央宣传部。

二、申报条件

具有中国国籍。本批次申报截止日期前在国内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研发机构、文艺院团等单位工作1年以上的在聘青年人才。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恪守学术道德和职业道德,学风正派,诚实守信;

3.在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重点领域崭露头角,获得国际国内较高学术成就,具有较好创新发展潜力,有一定社会影响;

435周岁以下(为一并完成2012年度遴选计划,本次相关年龄计算时间截至201211日);

5.一般应获博士学位。

申报人不得在同一年度申报“万人计划”其他类别的项目。已获国家“千人计划”支持且在支持周期内的青年人才不在本计划支持之列。

已参评过青年拔尖人才但未入选者、申报时必须有新成果新成就。同一申报人申报该计划不得超过2次。

三、申报推荐办法

申报推荐工作按照平台分工进行。中央宣传部接受哲学社会科学、文化艺术领域人选的申报推荐。

我省推荐人员情况汇总报省委宣传部。

四、工作要求

1.各有关部门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认真做好宣传动员、组强申报和审核把关工作,确保入选质量;要通过广泛征求意见、组织专粗家评审、内部公示等方式研究确定推荐人选。

2.推荐人选应为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重点领域的优秀青年人才。重视推荐能够开展原创性研究的优秀青年人才。重视推荐在文化企业从事理论成果转化和艺术创新的青年人才。

3.申报推荐工作应体现本地、本单位优势领域,推荐人选应在全国范围内具有较强竞争力,没有合适人选的学科可不推荐。

4.申报推荐名额不作统一限制,请各地各单位根据人选条件确定推荐人数。

5.各有关部门要组织指导申报人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不得空项、漏项,对材料真实性要严格把关。对于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申报资格,并暂停所在单位下一年度的推荐资格。

五、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书、附件及推荐人选信息汇总表。报送材料时,需报送纸质申报村料和电子文档各1份,申报书、附件用A4纸双面打印,合并装订,电子版由推荐部门统一报省委宣传部(涉密材料除外),上传内容应与纸质村料一致。

申报书分为《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哲学社会科学、文化艺术类申报书》(附件1)。

附件材料包括:

1.附件材料目录;

2.推荐单位公文(对人选情况、推荐程序、单位推荐意见进行说明);

3.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4.申报书中列举的所有科研项目、获奖及专利情况的证明复印件;

513篇重要创新性论文的全文及其刊载杂志封面、目录复印件,以及申报书中列举的其他代表性著作封面、目录和论文首页复印件;

6.申报书中列举的SCIEISSCICSSCI收录以及论文他引情况的证明(须经有关检索机构盖章);

7.任职证明复印件;

8.在国际学术会议上担任职务的证明以及作大会报告、特邀报告的邀请信或通知复印件;

9.非首次申报须提供新成果新成就证明材料。

申报材料如涉及保密信息,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科学技术保密规定》有关规定审核把关,妥善做好保密技术处理、并附说明(加盖公章)。

因时间紧迫,请有关单位和相关人员抓紧整理填报相关材料,请于428日下午5点前将申报材料报送社科处422

联系人,黄玉屏,联系电话:58292612,邮箱:skcg@xtu.edu.cn

附件:

1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哲学社会科学、文化艺术类申报书

2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推荐人选信息汇总表

 

社科处

    2014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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