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年度社科成果登记的通知

发布人:skc发布时间:2014-11-03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年度成果统计是学校科研管理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登记的成果信息是教师职称评定、各类人才遴选、学校科研决策、向教育部统计上报的基础数据来源,是实施社科成果奖励的基本依据。为做好2014年度人文社科论文、著作、成果转化等成果的登记归档工作,及时、准确地统计全校科研成果数据,核定科研工作量和岗位业绩津贴,现将本年度成果登记工作通知如下:
1、教师通过职工号(8位)为用户名,初始密码为1234,登陆社科处网站“科研管理系统”录入2014年度发表论文、研究报告、出版著作及成果转载信息。
2、教师登记科研成果申请“机构通过”,须向本单位科研秘书提交以下材料:
(1)著作类成果:提交样书1本及著作封面、版权页的复印件1份;
(2)论文类成果:提交论文发表刊物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复印件包括刊物(文集)封面、版权页、目录以及论文全文;论文转载刊物原件1份;
(3)研究报告类成果:提交报告复印件1份,采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科研秘书登录科研管理系统,根据所提交的材料对录入成果逐项进行审核,以确保成果信息完整、真实、准确。如无问题予以“机构通过”,如有疑问与教师沟通解决。
4、科研秘书按规定时间向社科处报送当年度社科成果审核一览表(由分管科研的副院长、科研秘书签字、盖章)及各类成果的复印件1份。社科处依据院系提交的社科成果审核一览表和成果复印件对成果数据进行审核,如无问题则予以“学校通过”,如发现登记错误或其他问题,则退回学院复核。
5、整个成果登记审核完毕后,科研秘书将成果原件退还申报人,复印件由社科处退回申报人所在单位存档。
6、新入职教师录入成果应注意的相关事项,关于2013年度社科成果登记的通知
7、2014年度主办的学术讲座及参加学术会议请科研秘书一并登记。
8、请各院系科研秘书认真审核以往已经登记的科研成果,特别是著作成果,有重复登记、登记不规范的现象,请提交修订报告,及时订正。
 
 
 
附表:
2014年度各院系报送审核成果时间安排表

单位
时间
哲学系、历史系
12月22日
马克思主义学院、商学院
12月23日
公共管理学院、旅游管理学院
12月24日
法学院、艺术学院
12月25日
文学与新闻学院、外国语学院
12月26日
大学英语教学部、大学体育教学部
12月29日
能源工程学院、毛泽东思想研究中心
12月30日
图书馆、非教学单位
12月31日

 
 
 
社科处
2014.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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