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湖南省软科学研究计划与科普专项计划项目集中结题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dy发布时间:2015-09-07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根据《湖南省软科学研究计划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科技厅拟对近年立项的省级科技计划项目进行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
     验收项目为2011年以来立项的省级科技计划项目(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参加验收的项目名单将放在科研秘书群共享中。(2007年—2009年立项且还未结项的项目负责人也请抓紧时间准备结项,以免被科技厅清理撤项。)
    二、组织方式
由社科处统一组织项目结题验收工作。重点项目采取专家评议的方式进行验收,面上项目采取书面材料验收的方式进行结题。
    三、有关材料要求
报送社科处的材料应包括:
1、软科学项目
①湖南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报告4份(2012-2014年立项的项目须登录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在线填报打印,重点项目验收须附专家评议意见和专家组名单及签名。网址:http://61.187.87.49/pms-hn/;2011年立项项目按附件要求准备结项材料)。
②项目研究报告(5000字左右)、决策建议(2000字左右内)装订成册2份;
③决策采纳情况报告及证明(按立项时签订合同里“项目完成时预期成果及主要考核指标”要求提交)、在省级以上(含省级)刊物发表的课题论文、有关出版物(发表论文及出版物上须注明湖南省软科学研究计划课题名称及项目编号)等附件;
(注:有关样本和结题程序见附件)
2、科普专项计划
①湖南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报告5份(登陆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在线填报打印)
②科普研究相关类型报告提交研究报告2份,科普活动、创作等相关类型项目提交相关支撑材料及有关成果证明2份。
3、科技计划项目
验收材料1式4份(双面打印,装订成册),9月25日前以院系为单位报送至社科处,验收材料包括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报告及相关佐证材料、项目计划任务书或项目合同书等复印件,以及省科技厅计划主管处室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具体要求请查看附件2链接。
四、时间安排及其他有关事项
1、时间安排:请于2015年10月15日前将结题验收材料交社科处424室。
2、此次结项对象主要为2014年立项项目,务必按通知要求全部完成结题,不得延期验收。确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结题验收的项目,项目负责人须提供书面的延期结题验收申请,作出情况说明,由社科处统一报送至科技厅,延迟结题的期限不超过2015年12月31日。2011年—2013年立项项目及科普项目,可以集中结项,也可以延期至2016年6月1日。
3、对无故不按规定结题的项目负责人,将纳入科技厅科研诚信体系黑名单,在科技厅网站予以通报,科技厅三年内不再受理其项目申请。科技厅将把各单位本次结题验收组织工作情况,作为下年度项目立项的依据之一。同时对验收后成果的应用予以高度重视,并将对验收时形成的优秀决策报告予以重点推介。
 
                              社科处
  2015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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