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新推荐省社科评审专家的通知

发布人:hyp发布时间:2016-04-11浏览次数:

各校属相关单位:

为及时了解掌握各单位、各相关领域专家的最新信息,进一步做好社科评审工作,省社科评审委办公室决定对评审专家库进行全面摸底和更新,请各单位根据推荐条件认真做好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1.原已推荐的专家,这次需重新推荐。

2.已具备推荐条件的专家请按要求推荐。

二、推荐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在职、具有正高职称。

3.省部级优秀社科成果三等奖以上获得者(第一作者)。(社科处特别提示:没有奖励的具有正高职称的老师请积极申报,学校会做好相关对接工作。)

4.身体健康,能胜任评审工作。

三、推荐要求

1.各单位根据推荐条件严格把关,认真做好推荐工作。

2.各科研管理部门逐项对推荐的评审专家信息进行仔细审查核对,确保准确、完整。

3.《湖南省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评审专家推荐汇总表》由单位按学科汇总填写。填写《汇总表》中“所属学科、子目、代码”栏请参见《湖南省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学科及数据代码表》,学科、子目、代码等信息必须准确无误。

4.请各单位接此通知后,认真组织做好本单位评审专家推荐工作。电子版报送截止时间为:2016427日下午530分,直接发QQ309580701

联系人:黄玉屏

 址:社科处422

联系电话:58292612

 

 

 

社科处

2016411

 

 

 

附件:关于重新推荐省社科评审专家的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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