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以前在研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按新的资金管理办法执行的通知

发布人:wch发布时间:2017-09-18浏览次数:

 

各相关单位和项目负责人: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科研项目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6〕317号)和《bevictor伟德官网纵向科研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湘大政发〔2017〕16号)的规定,结合bevictor伟德官网实际情况,现决定对2012-2016年立项的在研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按新的资金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具体内容如下:
一、办法适用范围
2012年-2016年立项的在研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项目类型包括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一般项目(含规划基金项目、青年基金项目)、后期资助项目、基地项目。项目执行期已结束、进入审核验收环节和已经结题的项目,按照原《经费管理办法》执行,不作调整。
二、集中受理时间
2017年9月19日—2017年10月20日,预期恕不受理。依照自愿申请原则,若不需调整预算,请项目负责人向社科处提交说明,因为在此期间财务处将暂时冻结项目经费。
三、间接费用提取情况分类及具体操作流程
(一)间接费用提取依据及情况分类
间接费用一般按照不超过项目支出总额的一定比例核定。具体比例如下:50万元及以下部分为30%;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为20%;超过500万元的部分为13%。
项目金额
当前余额
提取间接费用金额
40
>12
12
<12
全部余额
10
>3
3
<3
全部余额
8
>2.4
2.4
<2 .4
全部余额
5
>1.5
1.5
<1 .5
全部余额
4
>1.2
1.2
<1 .2
全部余额
(二)具体操作流程
1、登录高校人文社科网www.sinoss.net,进入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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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点击“项目中后期管理”,以项目批准号登录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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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点击“预算调整”按钮进行预算修改申请,修改完成后提交即可。

 无标题-3.jpg
 图书资料费、数据采集费、设备费、印刷费/宣传费和其他预算可根据实际情况调增或调减,会议费/差旅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专家咨询费、劳务费预算调减,报社科处审批。如有特殊情况确需调增会议费/差旅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专家咨询费、劳务费预算的,经社科处审核同意后,报教育部审批。
四、重要事项说明
(一)间接费用结构比例
1.学校间接成本和管理费
学校按项目间接费用到款总额(扣除外拨间接费用后)的相应比例提取,用于学校科研管理、科研项目培育等补助支出及学校为项目实施所发生的间接成本。
2.二级单位间接成本和管理费
项目所在二级单位按项目间接费用到款总额(扣除外拨间接费用后)的相应比例提取,用于二级单位为项目研究提供的公共资源等补助支出及为项目实施所发生的间接成本。
3.项目组绩效
扣除学校和二级单位间接成本和管理费之后的间接费用全部用于项目组的绩效。占间接经费的90%。
学校、二级单位和项目组各自提取的具体额度比例分配如下:

类型
学校间接成本和管理费
二级单位间接
成本和管理费
项目组绩效
社科类
5%
5%
90%

(二)间接费用中绩效的发放方法
1.间接费用中项目组绩效分期发放。
2.项目结题前,发放该项目绩效总额的50%;项目结题后,发放该项目绩效总额的50%。项目结题等级为优秀或以免予鉴定方式结题的,发放该项目绩效总额的60%(即110%发放)。
                      社科处

                                                                 2017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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