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语言文字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和《国
家语委“十三五”科研规划》(国语〔2016〕1 号)精神,推动全省语言文字事业科学发展,现将湖南省2019年度语言文字应用研究专项课题(以下简称“语言文字专项课题”)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课题申报范围
(一)课题选题应以《湖南省语委湖南省教育厅2019年度语言文字应用研究专项课题指南》(以下简称《课题指南》,见附件)确定的研究方向和领域为主要依据,重点研究我省语言文字事业改革与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突出应用研究和对策实证研究。
(二)根据课题管理办法,本年度语言文字专项课题设重大课题、重点资助课题和一般资助课题。每项重大课题资助经费不少于5万元,重点资助课题资助经费2万元,一般资助课题资助经费1万元。
二、课题申报条件
(一)申请人应为从事语言文字管理与研究的工作者,并具有副高或相当于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不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须由两名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申请人必须能真正承担课题研究的组织实施与实质性研究工作,否则不可申报。
(二)课题申请人即为课题主持人。每位主持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每个课题限报一名主持人。课题组成员最多同时参与两个课题。2014、2015和2017年度语言文字专项课题未结题的课题主持人不得申报本年度课题。
三、课题申报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一)课题立项由省语委办和省语测中心按照课题申报、资格审查、课题专家组评审的程序,分高校和其他(中小学、行政管理部门等)两个系列组织评审。评审结果报省语委、省教育厅批准,由省语委办公示,无异议后下达课题立项通知。
(二)专项课题实行信用源自英国始于1946,课题研究时限一般为1-3年。课题单位及主持人在课题研究期间要遵守各项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科研任务。
(三)依据《课题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本年度语言文字专项课题的经费将由省语测中心拨付。
四、课题申报方式及要求
(一)申请本年度语言文字专项课题需认真填写《课题申请·评审书》,用A4纸双面打印并装订,由主持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一式7份;另将“课题设计论证”活页单独打印并装订,一式6份。所有材料由学院汇总,统一将纸质文件交至办公楼424室,电子档发至邮箱skxm@xtu.edu.cn。
(二)材料申请截止时间4月25日上午10点,逾期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董懿
联系电话:58293397
社科处
2019年3月27日
附件:
1.湖南省语委湖南省教育厅2019年度语言文字应用研究专项课题指南
2.湖南省语委湖南省教育厅语言文字应用研究专项课题申请·评审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