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根据教育部通知(教技厅函﹝2019﹞29号),2019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申报工作现已正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型
1. 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自然科学奖;
2. 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技术发明奖;
3. 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包括科普类);
4. 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青年科学奖。
二、推荐/提名方式
1、单位推荐
中央部委所属高等学校的各类研究成果,经学校批准,由学校直接推荐;地方高等学校的各类研究成果,经学校批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统一推荐。各单位推荐项目数额不限,推荐号和校验码由教育部统一发送。
2、专家或组织提名
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可以2人联合提名1项所熟悉专业的研究成果或1名青年科学奖人选;一流大学建设高校(42所)校长、教育部科技委各学部、中国科协管辖的有关协会(中国数学会、中国物理学会、中国力学会、中国化学会、中国地质学会、中国机械工程学会、中国化工学会、中国土木工程学会、中国材料研究学会、中国动力工程学会、中国电子学会、中国通信学会、中国自动化学会、中国农学会、中华医学会)可提名1名青年科学奖人选。
提名专家或组织请于2019年3月31日前向教育部提出申请(申请表见附件1),电邮及附件标题为“专家提名申请表—奖种—所有提名专家姓名”,多名专家联合提名还需同时抄送其他提名专家。经审核符合提名要求的,教育部将向提名专家或组织统一发送推荐号和校验码。
三、申报要求
1、申报所有奖项提供的代表性论文论著应当于2016年12月31日前公开发表,申报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应当于2016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
2、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申报项目的完成人;
3、申报项目所含技术内容,不得使用任何已经获得或正在申报的省部级和国家级科技奖励的项目内容,否则视为重复报奖;
4、已申报2018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通过形式审查的项目完成人,不能作为2019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项目完成人。
5、申报青年科学奖候选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须为长期从事基础性科学研究并取得了有一定影响的原创性成果的在校青年教师,青年科学奖采取提名推荐制,提名专家要求详见附件1;
6、涉密项目须按照专用项目要求申报,通用项目不能涉密;
具体通知要求参见《关于推荐/提名2019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附件1)或登录网址:http://www.moe.gov.cn/srcsite/A16/s7062/201903/t20190311_372915.html。
四、推荐书填写
1、通用项目推荐单位/提名专家或组织可于2019年4月15日起凭推荐号和登录口令登录“教育部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管理信息系统,网址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按要求在线填写、提交和推荐。
2、专用项目需按要求于2019年6月1日前至教育部科技司进行成果登记,参照推荐书模板(2019年4月15日起可从管理信息系统下载)、按照保密规定填写和推荐。
五、材料报送
(一)电子版材料报送
1、通用项目推荐材料电子版直接通过管理信息系统报送,截止时间为2019年6月1日。
2、专用项目推荐材料电子版,刻录在1张光盘上,随纸质材料一同报送。
(二)纸质材料报送
1、推荐单位须以公函正式报送推荐材料。中央部委所属高校推荐材料直接报送,地方高校推荐材料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汇总后统一报送。提名专家或组织可直接报送推荐材料。截止时间为2019年6月10日。
2.推荐材料包括:推荐函1份,内容包括推荐项目公示情况及结果,推荐项目数量和汇总表(附件3、4);通用项目纸质推荐书2套(含1套原件),附件一并装订成册;专用项目纸质推荐书10套(含1套原件),附件一并装订成册;如有回避要求,回避专家申请表1份(附件5,选填)。
六、温馨提示
请各相关学院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和推选本单位优秀项目进行申报,并请注意时间节点:
1、拟申报项目需在3月29日前将《2019年度教育部奖项目汇总表》(见附件2)提交至本单位科研秘书处,并请科研秘书汇总提交至社科处422办公室;
2、申报材料提交具体时间及具体要求请关注社科处进一步通知。
联 系 人:黄玉屏
联系电话:528292612
电子邮箱:309580701@qq.com
附件:
1、2019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专家提名申请表
2、2019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工作手册(只发电子版)
3、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通用项目汇总表
4、.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专用项目汇总表
5、回避专家申请表
社科处
2019年3月22日